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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今年4月16日报道的洲渔海鲜自助餐厅关门一事

去年底,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温陵校区因老板失联关门。

泉州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 黄墩良) 昨日,泉州新闻网报道了位于泉州市区新华路的浩龙游泳馆突然关门“暂停营业”,一些会员担心权益受损一事。而仅仅一个月前的4月9日,位于泉州市区南益广场的洲渔海鲜自助餐厅关门,不少消费者此前刚办理的充值卡退钱难。这些,都让人想起预付卡乱象。

健身卡才用一半,健身馆关门了;洗车卡只洗三次,洗车店关门了;饭店充值卡仅吃了一次,餐馆关门了;交的培训费还没上完一学期,培训机构的老板找不到了……这种打着先付钱享优惠,之后再慢慢消费的方式,却频现商家跑路,纠纷难解,在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同时,也透支着市场的诚信。接二连三的预付消费卡“爆雷”,同时也凸显市场监管亟须进一步加强。

案例篇

市民 商家“消失” 多张预付卡成废纸

洗车卡、饭馆充值卡、婴儿游泳馆消费卡,看着手里的这些卡,市民阿煌(化名)一脸无奈,“商家都关了,都成废纸了。”

几年前,阿煌当了父亲,有了儿子小周(化名)。听说游泳对婴儿特别好,刚好附近有家婴儿游泳馆,他就给儿子办了张游泳卡,“单次游一次要35元,办卡后一次30元。”这张卡可以用20次,阿煌当场付了600元。此后,因为工作忙的原因,他只带儿子断断续续去游了几次,就没去了。等儿子10个月大的时候,再要去游,发现游泳馆关门了。

儿子一周岁时,阿煌打算请亲朋好友热闹一番。刚好市区某家酒店推出了充值优惠活动,他便充了近2万元。周岁宴后,充值卡还剩下将近2000元。几个月后,他又去消费了一次,就没再去了。一天,他路过该酒店时,看到酒店关门了,招牌也卸下了,一问才知道房东收回了房产,“都不知道找谁退钱去。”

后来,阿煌家门口开了家洗车店。听老板说新开业优惠幅度大,他就办了张洗车卡,可用12次,一次15元,比单次便宜了5块钱。可是洗车卡才用了三次,洗车店也关门了。

“这些卡如今都成了废纸,本想办卡优惠省点钱,到头来却亏得更多了。”阿煌说,被坑了几次后,他再也不办什么预付充值卡了,“教训深刻啊!”

纠纷

预付消费频“爆雷” 涉及各类商家

阿煌的例子,显然不是个例。近年来,国内各地预付消费纠纷频现“爆雷”,纠纷不断,泉州也难以例外。

去年4月份,泉州市区某健身会所突然关闭,涉及2000多个会员。一张会员卡2000元起步,私教课每节要300多元。有的会员充值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

去年8月份,在泉州东海某商场,一家儿童游乐园撤场。直到今年3月份,仍有不少市民反映,自己的充值卡还没有退,也不知道该找谁退。经营者陈先生回应称,因消防问题,游乐园撤场,当时留下了押金,委托商场处理客户退款。商场称共登记涉及游乐园充值卡的158名消费者,但游乐园的押金远远不够支付消费者的损失。

去年,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福州、厦门、泉州校区停课,让一些家长猝不及防。他们组建了一个微信维权群,群里有成员数百人。群主黄先生说,光泉州校区就涉及数百万元的培训费用。

今年3月份,洛江区一家健身馆的游泳馆因关闭一个多月,遭到不少会员的投诉。健身馆回应称,健身馆已被另外的健身会所收购,将在5月正式营业。然而,部分会员对此并不买账,称将抱团到法院起诉维权。

同在3月,位于泉州市区宝洲街的一家理发店倒闭,没有事前通知顾客,造成不少会员充了值却找不到退款方式。市民陈女士说,她当时办了500元会员卡,都打水漂了。

部门 预付卡消费存在四种风险

针对预付卡的消费风险,今年3月份,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警示。

该局称,预付式消费卡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消费者先付费后享受服务,但由于商家提供服务的滞后性以及诚信体系的不完善,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却可能面临损失同期利息、限制选择范围、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风险。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开卡时的承诺不一致。商家起初以高折扣或免费体验吸引消费者,但当消费者付款办了卡后,服务却大打折扣,甚至出现“货不对版”的现象;当消费者产生异议时,面临的往往是“交款容易退款难”状况;

二、中途要求增加费用或频繁推销产品。这一现象多出现在美容美发行业,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有的甚至采用胁迫式的手段要求消费者购买或试用某些产品;

三、限期使用的预付卡到期后无法退回消费余额。由于办理预付款消费卡时,在开卡协议或消费卡上一般都限定了使用期限和相关条款,给在限期内没消费完的消费者造成了金钱上的损失;

四、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后,消费者维权困难。由于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并不了解,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无法预知商家在经营中的变故。一旦商家经营困难、破产、倒闭,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更有极个别经营者可能乘机诈骗,甚至携款潜逃。

调查篇

发售预付卡 都是商家说了算

“预付卡纠纷频频出现的背后,归根结底是预付卡发售、消费是商家说了算。”一位关注此类现象的资深法官告诉记者,“商家发售预付卡,推出预付消费,都占据着主导位置,而部门却难以有效监管。”

近期,泉州市区某家健身馆重修后对外营业,推出了半年卡、年卡的消费优惠活动。记者从健身馆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健身馆对外发售预付卡,并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想卖几张就几张,金额方面,消费者能接受就可以了,你情我愿。”健身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市民陈先生说,他在某培训机构为女儿交了一年的英语培训费用,商家说多少钱就多少钱,从始至终都没看到培训机构出示收费许可等文件,“现在培训市场基本都是这样,你不先付钱,孩子就没办法上课。”

“商家总能找到策略,击中消费者的心理。”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的学生家长王女士说,“当时学校对外宣传,一次性交几年,优惠力度大,不少家长就是看到这样的优惠力度,一下子就交了几期的费用数万元。然而,现在想想,真是得不偿失,因为几年的时间,学校都不知道如何变化,感觉就是花钱了买了一个不确定的消费。”

发卡需备案 实际办理的很少

记者从泉州市商务局了解到,商家为预付卡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很少。以洲渔海鲜自助餐厅充值卡为例,经泉州市商务局了解,该餐厅未到商务局办理备案。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预付卡发售,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须分别在省级、市级、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不过,记者从泉州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只有一家大型超市在市商务局为预付卡办理备案。

维权举证难 起诉的少之又少

虽然被“倒”了好几次,但阿煌告诉记者,他一次都没去起诉,“钱不多,打官司费心费力,耗不起。”

“客观地说,即便消费者要来打预付消费纠纷,往往举证也比较难。”资深法官吴先生说,以办理餐馆消费卡为例,办卡的时候,往往就是餐馆拿一张卡给你,你交钱就可以。一旦起纠纷,你拿这张卡去起诉,很难成功。因为办卡的时候,双方往往没有签订合同,而起诉的时候,需要明确的被告,但餐馆可能没有进行工商注册。“你连起诉谁都不知道,这个官司也就很难打赢了。”吴法官表示。

记者从多家基层法院了解到,受理的预付卡纠纷的案件少之又少,有的几年来都没有一起。白金汉英语培训的消费者仅泉州校区就有几百人,除了部分接受相关部门协调的解决方案外,大部分消费者选择了沉默,去法院维权的以个位数来计。

建议篇

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

针对预付卡容易引起的纠纷,今年3月份,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付卡消费风险,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防范此类风险的出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局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在高折扣优惠和强大宣传促销攻势面前,要认真查证商家的经营资质情况,确保其有正常的经营资格;同时要仔细考察商家的信誉情况,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

该起诉的还是要起诉

“预付卡纠纷发生后,除了向行政主管部门寻求解决外,我建议该起诉的还是要去起诉。”吴法官建议。

他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当商家在尚未履行或是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即“跑路”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此时,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预付卡纠纷中,消费者往往能打赢官司,即便一时拿不到钱,但至少从法律上确认了对方的违约,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再起诉,想赢官司也难了。”吴法官说,若判决生效后,商家仍不履约,商家甚至法定代表人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中,按照目前“一处失信,步步难行”的格局下,将严重影响到法定代表人今后的出行、市场准入等。

借鉴外地建立失信名单

在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适平看来,若想有效预防商家兜售预付卡后跑路,不妨借鉴上海的办法。据悉,上海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在今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率先探索“互联网+”预付卡监管模式。

陈律师介绍,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以及40%。“但实际上,商家基本没这样做。”陈律师称。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规定,上海建设统一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归集经营者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同时,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关门跑路、一年内因违反规定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以及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情形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一些商家以办理预付卡为幌子,实际上却干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应当及时介入调查。”陈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