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个“麻龟”被查!泉州采取多项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泉州网|泉州晚报社 泉州新闻门户网站

​国庆中秋假期以来,泉州市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集中整治、排查隐患和警示宣传,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国庆中秋假期以来,泉州市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集中整治、排查隐患和警示宣传,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管控,疏堵保畅




各地公安部门紧盯国省道、进出城道路及大型商业区、景区景点周边道路,强化视频巡查和流动巡逻及部门协作,及时疏导交通,避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严重交通拥堵。

加强整治,严查违法

各地公安部门紧盯“两客一危”、货车、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组织开展“酒驾天天查”和全市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交警支队领导带领各业务科室民警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统一行动,各大队加强警力部署,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等形式,严查酒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营造交通安全严查严管严治氛围。据统计,9月30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477起、超员和违法载人1341起、不戴头盔3095起、货车超载131起。

加强宣传,集中警示

各地积极联合各新闻媒体,借助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及全市交警部门“双微”平台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信息;举行 “畅行中国 交警同行”夜查酒驾直播行动,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报道“酒驾天天查”等各类整治行动,在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开辟“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等专栏,集中曝光酒驾醉驾、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泉州广播电视台904交通之声开辟《国庆警官播报》栏目,滚动播放禁酒驾、不超员、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借助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发动沿街商铺、酒店、村民等社会力量,劝导、纠正、举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制分发4650份主题海报与远离酒驾宣传挂图等宣传品,利用农村“大喇叭”、交安微学群等平台,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及后果,在企业、餐饮、KTV、酒店、户外广告等LED显示屏、楼宇电视滚动播放“禁酒驾”宣传标语、宣传图1000多处,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据统计,国庆假期以来,共发送严禁酒醉驾、超员超速等警示提示宣传短信2559028条,微信、微博33条,媒体各类曝光、出行提示等新闻报道28条。

加强预防,综合治理

10月3日,泉州市出台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九项工作措施》,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领导绩效、精神文明创建等考评体系,并提高道安工作项目在考评中的权重分值。对道安工作推进不力、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各级道安办要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四种问责措施,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道安工作责任。

一是各地要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各类道路隐患开展一次对单销号。

二是各地公安机关要牵头统筹辖区交警部门和派出所警力,在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增派警力,严查酒驾、醉驾、客车、摩托车、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逆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货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车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各地乡镇(街道)要牵头组织人员,对辖区农村 “佛生日”等民俗活动和节假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并依托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采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警力管控,重点村(居)有干部驻守劝导的方式,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区域进行严防死守。四是各级治超办、渣土办,要针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高发的工地、矿山和货运场站,联合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实施联合惩戒。

酒驾整治曝光台

10月2日晚,刘某饮酒后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万虹路杏宅路段时,酒劲上头,没下车就靠在路边护栏休息。20时50分许,刘某被洛江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4日3时许,石狮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子芳路八七路口执勤时,查获邝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7mg/ 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22时30分许,何某驾驶小型汽车行经霞美军民连心路路段时,被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20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罗溪镇区时,被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和罗溪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此外,黄某还存在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4日0时许,安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蓝溪桥路段执勤时,查获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闽C8**RP小型轿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22时许,谢某驾驶超标电动车行经浮桥路段时,被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所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谢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21时37分许,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凯林路段执勤时,查获陈某耕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21时许,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在丰海路设卡查处酒驾。一部红色小车行驶至丰海路法坊路口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日21时许,魏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行经洛江区万虹路外国语学校路段时,被洛江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2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晚22时,姜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两轮超标电动车行驶至丰泽区东滨路时,被丰泽交警四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5.1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查,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扣留姜某所驾驶的二轮超标电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5日1时2分许,在德化县举人路北诗泰街路口,李某忠酒后驾驶闽C5L***普通摩托车被德化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李某忠不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和驾驶证,同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26分,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5日1时1分许,林某酒后驾驶闽DRXXD小型轿车经南安市民主街路段被南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10月5日0时46分许,危某飞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洛江区马甲镇大厅埔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此外,杜某立驾驶该车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想必大家都懂。那么,酒驾的危害有哪些呢?

1.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一旦酒精含量超过0.08%,这时醉酒的驾驶员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了,因为他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醉酒的司机作出反应的时间比正常的状态下慢了一两秒。如果碰上突发的情况,毫无疑问地会直接产生严重后果。

3.触觉能力降低:人的手与脚的触觉会因酒精麻醉作用而降低,故醉酒的驾驶员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5.驾车心态改变: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做出平时不会去做的事。

6.易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的现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而容易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国庆中秋假期已过半,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希望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不酒驾、不超员、不超载,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