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为抓手,着力降低审前羁押率,积极打造具有泉港特色的非羁押诉讼工作模式。
泉州新闻网10月30日讯 (通讯员郑小梅记者张文璟)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为抓手,着力降低审前羁押率,积极打造具有泉港特色的非羁押诉讼工作模式。 据介绍,泉港区检察院通过更新办案理念,塑造“新思维”。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办案效果。该院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赔偿保证金不批捕逮捕5人,审查起诉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1人,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经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后自行适用2人。 其次,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打造“软实力”。积极推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元主体联动刑事和解的模式。该院通过实行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机制,保障8名被害人获得合理赔偿,成功化解2件信访风险,促成刑事和解3件。比如在办理程某故意伤害案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街道调解委员会共同做好被害人息诉罢访工作,并促使被害人接受合理数额的赔偿金。 三是通过解决后顾之忧,营造“硬保障”。合理设置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引导和激励办案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适用非羁押诉讼的案件加强管理和质量评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