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经济适用房“飞入寻常百姓家”

集资建房 开始标配厨房卫生间

《中国当代改革发展理论文献》中,收录了一篇泉州老住建人曾自强彼时撰写的文章《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泉州房改的重头戏》。1978年至1995年间,曾自强一肩挑起市房改办副主任的重担,1996年起又接过老主任的接力棒。“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老曾如今已经退休在家,但回忆起泉州住房改革的岁月,依然心潮澎湃,从单位分房、租住公房到集资建房,再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如数家珍。

上世纪70年代,老百姓更关心“有地方住”的问题,“居住舒适”的概念尚未成型。因此,不论是民宅还是单位宿舍,普遍没有配置厨房和卫生间。“集资建房是泉州解决干部、职工住房紧张的一项有效举措和成功实践。”曾自强在文中如此记叙。从1988年到1995年,全市采取政府行政划拨土地、减免部分税费,单位补贴部分建房资金,个人负担30%至70%的三方集资建房的办法,充分调动三方建房的积极性。7年间,全市集资建房的住房套数、面积,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后39年全市公有住房建设的2倍和3倍。老泉州人所熟知的百源新村、幸福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等小区就诞生于这个时期,标配的厨房、卧室、阳台、卫生间等极大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经济适用房 从“忧其屋”到“优其屋”

房子建得多,问题也多。集资建房虽然在改革中作出很大贡献,但由于规划失控、分散建设、“重单体、轻配套”、“重地上、轻地下”,以及产权不清、面积失控等弊端日渐突出,新的矛盾又摆在了大家面前。“各单位出资比例不同,个人承担的部分也不均匀,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七八万元。”曾自强回忆,小区是建了,但是下水道设施不全,污水排放成了难题,更有甚者已搬进新居两三年,仍用不上自来水,还得天天挑水上下楼。

从“忧其屋”到“优其屋”,1995年,泉州房改拿出了一笔得意之作——开启经济适用房建设,并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当年5月,安居工程实施领导小组成立。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确定建设云谷、东美、圣湖、西湖4个住宅小区。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城镇住房统一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这些住宅小区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分配购买和管理等“五统一”。一时间,几十支队伍、几千名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进驻现场,施工建设热火朝天。其中,于1997年率先建成的云谷小区,成为泉州首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走进云谷小区,绿树成荫、道路宽阔,幼儿园、家政服务公司、菜市场、食杂店、早餐工程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足不出户便能享受舒适生活。该小区不仅被减免大配套费、城市建设规划费等各种费用,还以高标准建设、高工程建设质量获得了福建省优质奖。就在这一年,泉州竣工住宅建设面积达30.47万平方米,累计3076套,其中经济适用房就有2652套,均按成本价出售给了个人。趁热打铁,1998年,市区又在新华、邮电、华大、洛江规划了4个小区;各县(市、区)规划的10个小区72万平方米5700套经济适用房也陆续开工。一批批经济适用房如雨后春笋般在泉州大地拔地而起。

“经济适用房建到哪,那里就开始繁荣起来!”曾自强说,上世纪90年代初市区繁华所在仅有温陵路以西的老城区,随着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泉州城开始一路向东,城市规模日渐扩张。在这过程中,泉州住房建设的制度建立起来,许多那时摸着石头过河制定出的政策沿用至今、不断完善,分配不均的现象得到巨大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日益改善,经济适用房建设这出重头戏给泉州注入了勃勃生机。

喜看今朝 10年建成逾18万套保障性住房

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泉州如今已逐步形成特点鲜明的住房分类保障体系。同时,因地制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市住宅建设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芳草嘉园公租房、东边巷公租房、东宝花苑小区、西华公寓、见龙亭小区、江南雅园、高科雅园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均选择在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进行建设,满足了保障家庭就业、就医、就学、购物等实际需求。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剩余房源,泉州市还实行“一房两价、并轨运行”,将剩余房源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泉州市住房保障打破了户籍限制,在本地居住或缴交社保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已覆盖至常住人口。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泉州共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46个、201782套,基本建成187163套,累计完成投资740.84亿元,均居全省第二位。 (陈林森)